云和县雪梨深加工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和县雪梨深加工基地项目 已由******改革局以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501-331125-04-01-246572,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42%,企业自筹资金58%,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根据关于印发《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招标评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5964.4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3580.33万元,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2万吨雪梨深加工产品生产基地,拟建设12000瓶/小时雪梨汁线一条(0.33升),调配酒生产线一条。项目总用地面积5621.91平方米,地块内建造一栋丙类厂房,总建筑面积为11754.9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9087.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667.47平方米,容积率1.62,计容建筑面积9087.52平方米。
2.2本次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和《发包人要求》基础上,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相应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与管理、竣工图编制、以及与之有关的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并按规定报送相应档案馆存档,协助办理各类产权证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2.1设计范围:根据项目要求在已完成审批的初步设计图纸及《发包人要求》的基础上完成工程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各阶段报批后修改设计,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所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设计工作,其中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包括:用地规划红线范******消防设计、基坑围护设计、钢结构设计、照明设计、道路设计、绿化设计、标志标识设计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等(相关配套设计有政府规定的除外,如水电气接入、高压配电、通讯、华数、市政给排水)。
2.2.2工程采购范围:根据项目要求,购置或者自制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且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仪器设备、运载工具及其他类似设备和装置。
2.2.3 施工范围:完成建设项目的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交付等,包括设计范围内桩基******消防、人防、亮化、道路铺装、景观绿化、标志标识等施工。还包括与周边市政的衔接工程、场地准备、七通一平等临时设施工程(如包含施工前场地平整、障碍物清理、场地土方填筑、临时水、电、路、讯、气,通至施工现场临时道路、招标人的现场办公等临时建筑的搭拆等,其中临时水电包含临时变压器申请,电表独立安装,与市政接驳点的水表安装等)。
2.2.4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含工程总承包管理服务和工程总承包专项服务):
(1)工程总承包管理:包括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风险、进度、质量、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沟通与信息、合同、项目收尾等的所有管理工作,项目各阶段服务(如施工图审查、专项审查评审及论证、施工许可证办理、开工前各项手续办理等、施工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和配合、竣工备案、整体移交、工程阶段性及竣工结算、档案管理、配合项目投用前准备、缺陷责任期内的服务等)和其他协调配合的总承包管理工作,以及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总承包管理服务工作内容。
(2)工程总承包专项服务:含工程保险、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等服务工作。
本次招标控制价3403.6982万元。
2.3计划工期:270日历天(其中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在2025年10月15日前具备生产线设备进场安装条件)。
2.4其他: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本项目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2)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 执业资格;□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满足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资格条件的,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1)本项目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其中使用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在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要求。因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故投******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 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的相关要求。(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须符合《省建设厅关于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书信息及相关要求的通知》(浙建政服函〔2023〕297号)。(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1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8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9(1)拟派施工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且未处于锁定状态,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的查询打印页、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录入状态的查询打印页。(2)上述3.13-3.17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
4.2 2025年1月21日起潜在投标人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下载;
4.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 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CA 锁办理咨询电话:******98057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招投标方式
6.1公开招标。
6.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行业监管部门
******建设局(电话:******街道梨园路25号)。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云和县南山路南段201号云北智创中心
联系人:官先生
电话:******
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联系人:林波军、冯炜贺、黄鑫
电话:******
邮箱:/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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