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投放采买成都地铁1、2、3、4、5、6、7、8、9、18号线站内灯箱广告、列车看板的广告制作及投放服务。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以及由法人授权或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资质;
4.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成都地铁1、2、3、4、5、6、7、8、9、18号线车站灯箱广告、列车看板的广告媒体经营权。
三、拟选定供应商:
******有限公司
四、单一来源采购原因及说明:
************有限公司独家经营成都地铁1、2、3、4、5、6、7、8、9、18号车站灯箱广告、贴类广告、导向标识牌、分布式会展、数字媒体和成都地铁全线主题列车、列车看板、列车拉手、地铁电视、语音播报媒体业务。授权有效期为2025年1月10日至2028年1月10日。
五、公示期限:
从2025年1月22日起至2025年1月27日止。
若有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有意************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来安路******银行信用卡中心行政中心4楼
联系人:陈珏,联系电话:******-52132。
邮箱:******
欢迎各单位及个人推荐并提供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资源信息,以引入市场竞争,促进公平交易。
******银行信用卡中心计划财务部 ******办公室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