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氏县苗大线(苗庄村至东正村段)大修工程已由元氏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元数政投资【2025】1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元氏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 元氏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元氏县苗大线(苗庄村至东正村段)大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元数政路设字【2025】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元氏县交通局地方道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出资比例为政府100%,招标人为 元氏县交通局地方道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①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线路全长3.410公里,全线采用双车道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30公里/小时,标准路基宽度7.5米。项目建设,设计速度采用30公里/小时,标准路基宽度7.5米。项目涵洞1道,平面交叉5处。建设内容包括路面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②建设地点:元氏县;③计划工期:90日历天;④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项目概况:①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线路全长3.410公里,全线采用双车道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30公里/小时,标准路基宽度7.5米。项目建设,设计速度采用30公里/小时,标准路基宽度7.5米。项目涵洞1道,平面交叉5处。建设内容包括路面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②建设地点:元氏县;③计划工期:90日历天;④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验收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财务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无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3.1.8其他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职、工作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22年4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17 09:00至2025-04-23 17:00,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5-0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系统上传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市场主体注册电话:031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8181/)。 2.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系统(也可使用 CA 登录)。跳转到新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新平台:《工程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5046.24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3.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备注: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8181/。(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即投标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方案》及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求,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不断提高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各方主体安全感、满意度,重点排查招投标领域六个方面问题:一是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挂靠或借用资质投标等恶意竞标行为;二是投标人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等强揽工程行为;三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五是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不规范、代理人员非专职专业人员;六是评标专家评标行为不规范、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发现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行政监督部门及公安等有关部门。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元氏县交通局地方道******有限公司,联系人:代彦辉,联系电话:03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元氏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0311-******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元氏县苗大线(苗庄村至东正村段)大修工程 无 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元氏县嘉惠街306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长春路77号 |
邮编: | 051130 | 邮编: | 051130 |
联系人: | 陈彦魁 | 联系人: | 代彦辉 |
电话: | 0311-****** | 电话: | 0311-******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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