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学院办学场所租赁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学院办学场所进行租赁采购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元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学院立足服务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现有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跨境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应用电子技术、食品贮运与营销、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与会计、产品艺术设计八个专业,在校生2000余名,为满足办学条件需要,需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租赁办学场所,该场所面积应不少于48000平方米,其中教室不少于60间,宿舍面积不少于
******消防手续完备,能够提供房产证明、租赁协议或委托经营协议,提供食品安全许可证,24小时安保服务及日常物业管理,管理制度健全;提供房屋及设施服务(若为自然损坏,归物业方维修,若为使用方人为损坏,维修费用由使用方承担);水电费及保洁费按实际使用数额缴纳。
经广泛调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以东、苑陵路以南的合村并城项目南区18号地安置区符合办学条件,该场地建筑面积49000平方米,其中教室80余间、办公区6
************有限公司代为管理。该场地提供教室桌椅及宿舍桌椅、床,教学场所
******消防手续完毕,食品安全许可证完备,提供24小时安保服务及物业管理,园区内管理制度健全,设施维修及时有效,场地可以立即投入使用。
******学院已在使用该场地,履约情况一切正常。继续租用该场地可以保证现有教学秩序、学生生活和周边社会环境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考虑到办学场地的特殊性,为实现现有教学秩序的连续性、学生生活的稳定性和周边社会环境的稳定性,该场地为周边唯一符合条件场所,且无其他可替代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
2.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苑陵路与新港大道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02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苏楠 |
******大学 |
高级工程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高铁栓 |
******学院 |
副教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王智超 |
******学院 |
副教授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5年05月06日08时00分 至 2025年05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5年05月06日08时00分 至 2025年05月12日17时3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异议反馈时限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学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北路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371-
******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河南省财政厅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25号
联系人: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处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联系人:李冰、梁振逵
联系方式:0371-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