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34-254XZ1ZH0245
项目名称:******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88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8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动态血压仪20台、动态心电图机20台、动态血压心电2合1检测仪10台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中标结果发布后30个工作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企业或者小微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若供应商的纳税记录为零申报的,提供申报记录)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以现场查询为准。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本项目特殊要求:
3.9.1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资格;
3.9.2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有关内容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备案,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不予认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8日至2025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8月07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新疆CA服务热线******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文件中要求在线投标的项目,必须下载投标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投标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在左侧菜单【投标文件上传】页面进行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地 址:阿勒泰市公园路2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昆仑东街789号凯迪大厦2号楼金融大厦11楼招标一部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哲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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