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机电排灌总站2025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1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机电排灌总站2025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6669 号滨湖时代广场C3幢20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柒万捌仟陆佰元整(大写)(278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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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机电排灌总站2025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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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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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机电排灌总站2025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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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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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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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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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完工验收止,验收合格后提供不少于2年相关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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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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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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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
徐涛,段剑伟,韩玉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179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科研楼204室,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机电排灌总站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机电排灌总站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桐江路17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科研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工
电 话: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