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安平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灌溉用水量监控设施)-浅层农灌井管控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安平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灌溉用水量监控设施)-浅层农灌井管控项目已由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财政厅以冀水财〔202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完成安平县全域6977眼浅层农灌取水井在线计量监测设备安装,实现县域浅层农灌井在线计量监测全覆盖,提供农灌地下水取水在线计量监测服务,保障取水在线计量监测站点正常运行,监测数据按照规定标准稳定上传至省平台。
2.1.2建设地点:安平县。
2.1.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1.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监理单位对承担的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2.2招标范围:2025年度安平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灌溉用水量监控设施)-浅层农灌井管控项目监理招标,包含本项目全部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证书,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29 00:00 至 2025-05-10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2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本项目异议联系人:秦振阳、杨保元、俞亚莉、李勇
联系电话:******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水利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否。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2025年度安平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灌溉用水量监控设施)-浅层农灌井管控项目监理 | 投标人/供应商 | 800 |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水利局 | ******有限公司 |
地 址:衡水市安平县长安东街166号。 |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
邮 编:053000 | 邮 编:053000 |
联 系 人:赵 旺 | 联 系 人:秦振阳、杨保元、俞亚莉、李勇 |
电 话:0318-****** | 电 话:0318-****** |
传 真: /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电 子邮件:****** |
网 址: / | 网 址:****** |
******银行: / | ******银行:交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
账 号: / | 账 号:************42421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