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电商产业园自来水管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境内;
2.2工程规模:电商产业园自来水管改造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路面拆除、管道包封、路面恢复、主管道开挖、支管道开挖、新砌砖井、垃圾清理、外运工程以及与其相关的为保证完成工程所必须的一切衍生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控制价:9.60万元
2.4计划工期:7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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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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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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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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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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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产业园自来水管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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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产业园自来水管改造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路面拆除、管道包封、路面恢复、主管道开挖、支管道开挖、新砌砖井、垃圾清理、外运工程以及与其相关的为保证完成工程所必须的一切衍生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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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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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7月11日8:30至2025年7月17日17:00;
4.2、招标文件发售:联系方式:******(微信同步),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提供电子文件,购买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自带U盘或其它移动存储。
4.3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15:00;
开标地点:******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2000.00(现金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
5.2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9.60万元
七、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至合同价款的5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审计,满一年付至审计价的80%;
3.两年质保期满,余款一次性结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阜宁分公司
地 址:阜宁县开发区串阳路一号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10楼
邮 编:224400 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姜坤 联 系 人:陈婷
电 话:****** 电 话:******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