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城投2025年夏季清凉慰问品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集团2025年夏季清凉慰问品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7.33万元
4.最高限价:7.33万元
5.项目概况:******集团需采购防暑清凉慰问品约733份,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集团2025年夏季清凉慰问品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本次具体采购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历天内供货到位。
8.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御湖苕越酒店工程装修、阜宁县域互联互通项目、游泳馆等)。
9.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7月11日8:30至 2025年7月14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阜宁县香港路593号,联系电话:******(微信同号)。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标书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18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锦香花园北门S109号门市(高沟酒文化中心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采购人。
2、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条款。
3、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城南大A座26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香港路593号
联系人:王建玉,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翔、王建玉
电 话:******、******
2025年7月11日